济宁科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资助政策
一、资助范围: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高等学校附属的中专部、中等职业学校等。
二、资助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生。
三、补助标准:按省、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各专业学费标准确定。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同专业免学费标准给予补助。学费标准高于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低于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的,按民办学校实际收费标准予以补助。
四、办理流程:普惠政策,学生无需办理手续。